各研究生、本科生:
经过前一阶段的CASC奖(助)学金的通知发布与自由申报,以及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与评选,最终决定拟推1名研究生、1名本科生参与CASC奖学金校级评审,7名研究生、7名本科生参与CASC助学金校级评审。
推荐名单如下(按照姓氏拼音排序):
CASC奖学金:
序号 |
姓名 |
学号 |
1 |
武浩 |
3120170286 |
2 |
周子杰 |
1120183271 |
CASC助学金:
序号 |
姓名 |
学号 |
1 |
陈瑞虎 |
3120200307 |
2 |
李国梁 |
3220190274 |
3 |
彭清发 |
2120215236 |
4 |
水有富 |
3220200309 |
5 |
陶文攀 |
3120190525 |
6 |
吴志强 |
3220190341 |
7 |
张妍 |
3220200393 |
8 |
陈昱 |
1120183416 |
9 |
何劲涛 |
1120182234 |
10 |
李康 |
1120182842 |
11 |
鲁延顺 |
1120160491 |
12 |
罗仁切阳 |
1120180800 |
13 |
王荣贺 |
1120182833 |
14 |
吴雄 |
1120171754 |
一、公示时间:2021年9月30日-10月12日
二、公示意见收集方式
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对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,也可以直接到学生工作部门当面反映情况。
联系人:赵雷
公示电话:68914347-606
公示邮箱:bitsmejiangxuejin@163.com
三、对反映意见的要求
1.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。
2.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3.反映问题要求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。
4.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、来访一般不做调查;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、有据可查的,要进行核实。
5.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,一经查实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。
6.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。
机械与车辆学院
CASC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
2021年9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