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研究生:
经过前一阶段的2021届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发布与自由申报,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与评选,最终决定拟推以下学生参与校级评审:
序号 | 姓名 | 学号 | 推荐类型 |
1 | 于亮 | 3120150169 |
市级 |
2 | 吴倩茹 | 3120160229 | 校级 |
一、公示时间:2021年3月22日-3月24日
二、公示意见收集方式
单位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、来信、来访对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,也可以直接到学生工作部门当面反映情况。
联系人:刘洋
公示电话:68914347-608
三、对反映意见的要求
1.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。
2.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3.反映问题要求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。
4.对无实质内容的匿名信和来电、来访一般不做调查;对虽未署名但反映问题线索清楚、有据可查的,要进行核实。
5.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对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,一经查实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。
6.接待单位和个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格保密。
学院评审委员会
2021年3月22日